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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情况(第二批)

2025-06-11  

  截至6月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第二批64件信访件,已办结26件,阶段性办结26件,未办结12件。其中,责令整改23家,立案处罚13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济南市天桥区顺河新区5号楼,2024年9月一楼开设一家椒艳时光麻辣香锅,存在油烟、异味、炉灶鼓风机噪音扰民,自己检测显示噪音超过55分贝,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2024年11月11日公布的投诉处理编号:D3JN未解决问题。

  5月30日,天桥区政府组织纬北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店铺为济南市天桥区椒艳时光餐厅,位于天桥区纬北路街道顺河新区5号楼一楼,该楼为7层商住综合楼,一层为底商,二层及以上为住宅。经排查,一层底商共有10家商铺,仅该店铺产生油烟。该店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私自建有独立烟道,于店铺后方低空排放,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2025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对该店铺营业中的油烟、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2.2024年以来,区相关部门与纬北路街道办事处共收到该店铺油烟、噪声扰民投诉8件,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对该店铺油烟、噪声进行了监测,均达标。区相关部门会同纬北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了现场核查及调查处理,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协调,并督促该店铺对炉灶及鼓风机等设施进行了提升改造。经区有关部门会商,因涉及燃气管道安全原因,无法对烟道进行高空排放改造。

  天桥区政府责成纬北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采取以下措施:

  1.纬北路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联合约谈该店铺经营者,规劝该店铺经营者于2025年6月底前择址搬迁或转为不产生油烟的餐饮。逾期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由区城管局负责)。

  2.在整改期间,纬北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督促该商铺加密油烟净化装置清洗频次,完善清洗维护台账,保持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3.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行政审批局依法依规办理餐饮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及食品经营许可,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告知餐饮经营主体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

  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银丰御玺小区第六地块的垃圾存放点长期未清理,产生异味蚊虫扰民。

  5月29日,历城区政府组织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银丰御玺小区于2024年7月底交付,共计26栋楼486户,目前处于装修集中期。为解决业主装修垃圾存放需求,小区物业(银丰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把B6地块14号楼下的拐角空地设为装修垃圾暂存点,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约15米,并设置了彩钢板围挡和抑尘网,已与济南响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清运合同。2025年2月以来,因装修住户减少,按照小区物业的要求,济南响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运频次由“日产日清”调整为“一周一清”。

  2.现场调查发现,该装修垃圾暂存点存有装修垃圾约40方,且掺杂少量生活垃圾,有轻微异味及少量蚊虫。经查看运送记录,最后一次清运时间为5月11日,存在清运不及时的问题。

  1.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督促银丰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现存装修垃圾进行清运,对地面进行消杀保洁,已于5月30日完成。

  2.王舍人街道办事处督促小区物业要立行立改,已于5月30日前建立并落实垃圾清运长效管理制度,明确装修垃圾清运周期(最长不超过3日),设立标识标牌,健全完善清运台账,定期开展消杀保洁,防范异味和蚊虫滋生。

  3.王舍人街道办事处组织幸福柳社区加强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同时加强对装修垃圾暂存点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济南市莱芜区杨庄镇司家岭村,承包商自2020年开始在村内高标准农田填埋各类垃圾,造成耕地污染,无法耕种。

  5月29日,莱芜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杨庄镇人民政府、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杨庄镇司家岭村耕地共约2130亩,均为高标准农田,现有3个承包商承包1430亩,剩余约700亩土地,由村民自种,目前均已种植小麦。经对该区域居民走访和实地勘察,司家岭村地块内均未发现填埋各类垃圾问题。现场排查发现,位于司家岭村东500米胡家宅村地块地表存放有少量建筑垃圾和农业生产垃圾,约110立方。

  地面积10余亩,属高标准农田。2016年莱芜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计划将此地块规划建设道路,规划审批等尚未实施,目前闲置。现场杨庄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该地块随机选点6处,挖掘深度3米,未发现填埋各类垃圾问题。

  2.关于“造成耕地污染,无法耕种”问题。胡家宅村闲置地块目前尚未进行耕种,现场查看周边庄稼长势良好。现杨庄镇政府正组织人员对地表建筑垃圾和农业生产垃圾进行清运,清运完成后开展土壤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确定后续修复方案,在道路建设规划批复前指导胡家宅村恢复耕种。

  1.杨庄镇政府负责对存放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彻底清理,清运过程中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按类别将农业生产垃圾清运至济南市莱芜区翠苓农资经营部,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厂。预计于6月10日完成。

  2.区农业农村局、杨庄镇政府负责对该地块开展土壤监测,计划于6月10日后开展。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3.杨庄镇政府加强对该地块的日常监管,建立巡查机制,杜绝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后续指导胡家宅村进行农作物种植。

  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科嘉路北侧幸福连城项目工地未采取降尘措施,施工扬尘及渣土车运输扬尘扰民。

  1.该项目为幸福连城国际激光谷二期项目,建设单位为济南辉朔商贸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广东君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9月18日开始施工,预计2025年6月30日竣工,项目主体已完工,目前处于装饰装修及市政管网建设阶段。

  2.5月28日,孙村街道办事处巡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区域存在道路积尘、裸土未覆盖、未湿法作业以及渣土车行驶过程中扬尘问题。孙村街道办事处与城市管理部当日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施工单位广东君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济高综执责改字

  第21190号),责令其于2025年5月29日前完成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1.5月30日,城市管理部对广东君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案调查,下达《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济高综执处告字

  2.孙村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部进一步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其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3.孙村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部将持续强化渣土车的源头管控,加强运输过程中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渣土车覆盖和车身冲洗清洁,严禁车体带泥上路,确保净车出场。

  济南市市中区中海国际中央公馆北区北侧老虎山洞隧道上方安装了光伏发电,距离居民区只有10米,存在光污染及辐射污染扰民。

  5月29日,市中区政府会同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项目为济南市石房峪山隧道0.5MW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在隧道东洞口玻璃顶棚铺设光伏发电板,面积3000余平方米,2024年12月2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025年5月9日开工建设,2025年5月28日建成,2025年5月30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并投入运行。经实测,光伏板外缘距居民小区边界水平距离10.09米。

  2.石房峪山隧道原顶棚为钢化玻璃,波段反射率8%~12%。该项目所铺光伏电板,经委托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两家专业检测机构联合检测,波段反射率为0.85%~7.02%,较隧道原顶棚玻璃反射率明显下降。

  1.5月31日,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组织居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对该光伏项目建设的法律依据、光和辐射污染等问题进行了解答说明。

  2.市城乡交通运输局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市中区水务局、七贤街道办事处成立联合工作组,于6月3日进驻中海国际中央公馆北区现场办公。对小区居民反映的光污染及辐射污染及时现场核实,对引起光斑和温升等问题的光伏板,采取当日调整角度,或7日内更换、拆除等措施。

  5月29日,历城区政府组织港沟街道办事处、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北街烧烤”实为济南市历城北街烤串店(个体工商户),该商户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2.现场调查发现,北街烤串店门前绿化带内有植株缺失并用人工草皮覆盖,未发现有倾倒火碱水的痕迹。经咨询绿化带养护单位[励诚城市服务(济南)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受春季干旱及养护不到位影响,神武北街部分绿化带出现缺株断垄现象,按照补植计划,该公司在5月27日清除了绿化带内约100平方米范围内的死株,非人为破坏导致。

  历城区政府责成港沟街道办事处、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城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港沟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督促励诚城市服务(济南)集团有限公司限期完成清除绿植的补植工作;健全完善绿化带养护方案,及时开展浇水、施肥、修剪、杀虫等工作,保障苗木正常生长。补植工作已于5月30日完成。

  2.港沟街道办事处、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城管局按照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破坏公共绿化等违法违规行为。

  1.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黄河北华山湖,名义上使用的是本地水资源建造景观湖,实际使用的是南水北调的水。2022年被查处后,整改措施为使用黄河水,但实际仍使用南水北调的水资源,造成水资源浪费和对黄河流域的生态破坏。2.小清河复航工程,小清河全线名义上使用的是本地水资源,实际使用的是南水北调的水资源,造成水资源浪费和对黄河流域的生态破坏。

  5月29日,济南市人民政府组织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济南市华山湖以应急用水名义大量违规取用黄河水”的问题,济南市整改措施为全面停止取用黄河水。济南市于2021年8月切断华山洼蓄滞洪区(华山湖)补源管线,停止取用黄河水,改为利用华山水质净化厂再生水向华山湖补源。截至目前,共利用再生水补源约197万立方米,未使用过南水北调水。

  2.自2023年7月小清河复航以来,济南市利用中心城区10座水质净化厂(站)再生水,每天向小清河补充水量约100万立方米,保障了通航用水。为改善小清河水质,济南市协调有关部门,于2025年1月8日—18日、4月10日—14日通过南水北调工程向小清河生态补水共计933万立方米,符合省南水北调用途要求。

  1.会同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历城区人民政府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华山湖用水问题“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杜绝华山湖违规用水。

  济南市长清区万德街道义领关村村北头垃圾站因生活垃圾太多无法彻底清运最终就地焚烧,产生烟尘和异味扰民,这种情况经常出现。5月28日20:00-21:00左右焚烧过一次。

  5月29日,长清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城市管理局、万德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有15个垃圾桶,4个毁损,无垃圾桶满溢现象,地面无垃圾,垃圾站西南角有燃烧痕迹。经调查,万德街道办事处所聘用的保洁公司每日正常开展垃圾清运,因垃圾桶数量少,偶有垃圾桶满溢现象发生。经走访附近群众,5月28日夜间确实存在焚烧垃圾现象并产生烟尘和异味,以往也偶有焚烧垃圾事件发生。

  1.万德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保洁公司配合村内环卫保洁人员,对垃圾站及周边进行彻底清扫。由村两委为垃圾站新增设19个新垃圾桶,已设置到位。现垃圾站内共设有30个垃圾桶,可以充分满足村民垃圾投放及日产日清需求。

  3.万德街道办事处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保洁公司监督管理,垃圾日产日清;明确村两委管理职责,加大巡查和日常保洁力度。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对街道办保洁督导,确保制度落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济南市南部山区仲宫街道、柳埠街道、西营街道三大范围内存在破坏山体、毁林毁草建别墅问题。

  5月29日,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规划发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南部山区辖仲宫、柳埠、西营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存续已久、成因复杂、涉及面广,属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此问题,济南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正按照方案要求,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地开展整治工作,分类分步开展了全面细致摸排,逐栋逐户排查调查、建档入账。通过摸排,涉及占压山体、林保林地(含草地)管控线的各类建筑已全部纳入存量问题整治工作范围。

  青岛市平度市大泽山镇河崖王家村西侧青岛卓悦盛业有限公司(前期企业名称:金益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2000年-2020年生产时存在污水直排问题,2020年之后就不再排放,但前期排放已经造成土壤污染及地下水污染,2022年施工挖开排放污水的位置导致污水倒灌到信访人的香菜地内,导致香菜死亡,信访人认为现在地下水依旧存在污染。

  日,平度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平度市农业农村局、大泽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实际为青岛卓悦盛业纺织品有限公司,位于平度市大泽山镇河崖王家村西。该地块

  年更名为青岛金益生化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进出口及氨基酸销售,不再从事生产加工,不存在生产废水外排问题。

  月更名转产为青岛卓悦盛业纺织品有限公司,从事纺织品生产(布匹裁剪、缝制)销售,无涉水生产工艺,无生产废水产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月开工建设地下消防水池,施工过程进行了基坑开挖,未有污水排放问题,遇有强降雨天气时,厂区雨水外排。

  月该企业正式投产至今,未发现有污水外排问题。信访人所属的原香菜地位于青岛卓悦盛业纺织品有限公司厂区西侧,种植面积约

  日,信访人反映其种植的香菜被青岛卓悦盛业纺织品有限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死亡,

  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出具的监测显示,村西侧水沟内积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信访人原香菜地种植区域土壤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第一时间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后期,平度市多次接到类似投诉举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分别于

  日三次对信访人原香菜地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监测结果也均及时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

  个葡萄种植大棚,葡萄取用地下水进行灌溉,棚内葡萄长势良好。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于

  米处水井、河崖王家村西侧水井)进行取样监测并出具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标准。

  平度市政府责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平度市农业农村局采取以下措施:

  强化对青岛卓悦盛业纺织品有限公司的监管,结合实际开展厂区周边地下水监测,确保农业灌溉用水安全。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挪城河南村挪城水库,水库东侧国家电网东边有一家大型养鸡场,异味扰民。水库东北侧20米左右有家养猪场,无污染治理设施,粪水乱排,易造成水污染隐患。

  5月29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蓝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鸡场”为即墨区张某峰肉鸡养殖场,位于河南村东南方向,距村庄最近处直线公里,处于挪城水库准保护区内。该养鸡场租赁青岛正大养殖公司厂区进行肉鸡养殖,有合法用地手续,现存栏肉鸡10万羽,为规模化养殖场,已办理环境影响备案登记(备案号:092,2018年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hb3001Y,2021年办理)。养殖场配建有干粪棚和三级氧化塘,养殖粪污均抽运还田处理。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场”为陈某平生猪养殖户(现存栏生猪29头),为非规模化养殖户,属于豁免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位于挪城水库东北方向,距水库直线余米,处于挪城水库准保护区内。该养殖户配建有沉淀池,养殖干粪日产日清,养殖粪水经配建水沟至沉淀池,养殖粪污均抽运还田处理。

  2.经核查,张某峰养殖场干粪棚鸡粪清运不及时,部分鸡粪露天堆放在干粪棚外水泥地上。鸡粪从鸡舍转运至干粪棚过程中存在沿路撒漏现象,现场存在鸡粪异味。

  3.经核查,陈某平生猪养殖户配建水沟未覆盖、沉淀池存在部分盖板破损,不能有效防雨,未发现直排管道通向水体。

  落实整改措施,完成粪污清理,修复完善粪污防治设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即墨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蓝村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张某峰肉鸡养殖场立即对干粪棚外堆放鸡粪进行清运,清理沿路撒漏鸡粪,已于5月30日整改完成,现场已无明显异味;要求陈某平生猪养殖户更换破损沉淀池盖板,对污水沟进行盖板覆盖,已于5月29日完成整改。

  2.继续加大对该区域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管,督促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提升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

  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董家口港渔港码头,2024年3月使用建筑垃圾建设码头,4月6日和7日相关部门曾现场查看无果,投诉人认为使用建筑垃圾建设码头属于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行为。

  5月29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区海洋发展局、区城市管理局、泊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黄岛区”即“西海岸新区”,反映的“码头”实为董家口渔港码头边界线米的停船湾,现由泊里镇政府委托青岛天一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主要用途为周边渔民渔船避风停泊。反映的“使用建筑垃圾建设码头”系2024年周边渔民鉴于停船湾护坡长期受海水冲蚀存在安全隐患,自发在停船湾西南侧放置了大块混凝土和块石,以防止护坡被进一步侵蚀。

  2.现场检查时,发现放置了约20平方米大块混凝土建筑垃圾,未发现其他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

  3.根据区海洋发展局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研究所编制的《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年度工作总结与技术》,该区域2024年四个季度的水质均保持良好,放置的大块混凝土和块石未对该区域的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4.泊里镇政府于2024年4月6日及4月7日接到12345市民热线投诉后,对该停船湾区域进行了实地核查,督促青岛天一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区域开展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加强日常管理。

  6月15日前,完成停船湾西南侧大块混凝土的清理,并加强监管,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

  5月29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移风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移风店镇七集西南村”,实为“七级西南村”。即墨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七级西南村1600余亩耕地开展摸排,调查发现,七级西南村汇贤花园小区水泥路以北有一处违法建设,压占土地面积约0.1亩,所占地类为一般农田,该地块土地所有权人为七级西南村村集体。2024年下半年,村民匡某未经村委许可,私自建房,用于存放农具。摸排未发现其他破坏耕地违规建设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1.责令匡某于2025年6月6日前拆除自搭建违法建设,恢复耕种条件,消除违法状态。

  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站前大道,路边有居民小区和4A级景区,之前只让小车通行,从2020年下半年起所有车辆均可通行,经相关部门检测后显示噪音、悬浮颗粒物、汽车尾气严重超标,2024年12月后只在夜间18:00-8:00禁止通行,希望能够全天禁止货车通行。

  5月29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公安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站前大道为胶州市东部城区唯一南北方向的货运通道,是黄岛港通向烟台、潍坊、淄博方向的货物重要疏散通道。

  2.经查阅2022年4月-2024年4月期间4个昼间、2个夜间的临近站前大道的小区噪声检测,昼间平均噪声值为69.7分贝,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未超标;夜间平均噪声值66.1分贝,高于噪声排放限值(55分贝)。为统筹解决噪声扰民民生问题和货运企业、司机的利益诉求,经胶州市政府研究,站前大道(惜苑路-G204)路段于2024年12月15日起禁止中重型货车在17时至次日8时通行,调流措施实施后该时段内路段噪声及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胶州市公安局会同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于2025年5月29日下午15时-15时30分在站前大道上海路路口附近路段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冒黑烟货运车辆。期间随机记录10辆过往货运车辆车牌号,通过车辆管理系统核查显示所有受检车辆年检手续均处于有效期内,同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处路段的交通噪声、总悬浮颗粒物指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4.因胶州市外围道路承载能力有限且货运成本升高等问题,目前站前大道尚不具备全天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的条件。

  1.持续加强对站前大道的严管态势,对超速、黑烟车、违反禁令标志规定、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查处,打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降低车辆通行对周边小区居民的噪声等环境影响。

  2.加大对站前大道(惜苑路-G204)路段的巡检力度,及时修复破损路面,降低车辆通行噪声并抑制道路扬尘。

  青岛市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杜村工业园宝塔路18号兴泰集团,未取得环评手续,违规喷漆作业(白天偶尔喷,基本集中在上半夜,下半夜较少),刺鼻异味扰民。

  5月29日,胶州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西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兴泰集团实为青岛兴泰中科重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某峰,主要从事钢结构生产,生产工序包括切割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抛丸/打砂、喷涂。其中金属切割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抛丸/打砂工序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移动式焊烟收集器等污染防治设施,为环评豁免项目;喷涂工序无环评手续,目前已编制环境影响书报送至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正在审批中。

  2.5月29日上午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机加工工序正常生产,喷涂工序未生产,车间内摆放有已完成喷涂且正在进行晾干的钢结构件,现场有喷漆痕迹,有轻微喷漆异味。5月30日夜间对该公司开展检查,未发现喷漆行为;调阅该公司生产区域近一个月的监控视频,未发现喷漆作业行为。

  1.5月29日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要求该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喷涂项目未取得环评等相关手续前不得从事喷涂作业。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西南泊村东南角龙青高速路交通噪音扰民,大货车经过时与房屋产生共振,房屋在龙青高速北侧距离路基大约五六米的位置,晚上八点之后噪音扰民更为严重。

  5月30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会同青岛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即墨区交通运输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5年9月龙青高速即墨段建成通车,相关建设审批手续齐全,其中:2010年5月7日,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关于龙口至青岛公路莱西(沈海高速)至城阳段环境影响书的批复》 (鲁环审〔2010〕118号)对龙青高速公路建设环境影响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2020年12月19日,龙青高速公路取得《龙口至青岛公路莱西(沈海高速)至城阳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专家意见,龙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经核实,信访涉及的民房距离高速用地范围约7米,高速两侧已安装声屏障,声屏障完整,无缺损。现场可以听到车辆行驶路面噪声,具体分贝需进一步检测确定。

  3.2017年8月、2020年5月、2021年9月,该问题曾发生过信访投诉,相关单位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

  1.5月31日,青岛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专业第三方噪声检测机构青岛益众检测有限公司对即墨区龙山街道龙青高速西南泊村东南角进行了实地噪声检测,通过昼夜监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2.目前,公路建设项目没有针对振动的相关评价标准,将加强与村民沟通,做好噪声和振动影响的解释工作。

  青岛市胶州市G204国道和营匡路交叉口往东北方向600米左右青岛泰有砼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生产线.厂区内扬尘污染严重。3.原料堆露天存放未覆盖。4.生产的废渣、污泥倾倒在工厂东侧的水洼,碱性很强,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影响农作物生长,查询卫星地图历史影像可以看到水洼的变化。

  5月29日,胶州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胶州市农业农村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青岛泰有砼业有限公司建有混凝土生产线条,已办理环评审批(混凝土项目于2010年9月21日获批,文号胶环审〔2010〕261号。石子加工项目于2018年11月21日获批,文号胶环审〔2018〕697号)、验收手续(混凝土项目2017年6月22日验收通过,文号(胶环验〔2017〕21号)。石子加工项目于2019年7月23日进行了自主验收)及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60001X),环保手续齐全。

  2.2.该公司混凝土、石子生产线均位于车间内部,已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所有的原料物料存放于物料库内,未露天存放且已配套建设喷淋设施。生产区域地面已硬化,有轻微扬尘问题。信访人反映倾倒的废渣、污泥,实为位于生产车间外以东、水洼以南空地处,露天存放的约100立方米水泥碎块及沉淀池渣,未采取覆盖措施。

  3.该公司生产车间外东侧水洼水面约40平方米,水深0.3米,内有蝌蚪等水生动物,现场使用pH试纸检测呈中性。水洼北侧种有樱桃、桃等,长势良好。经调阅2020—2024年卫星遥感影像,该水洼面积2023年明显变小,主要原因是青岛泰有砼业有限公司在该处新建1座厂房,该厂房土地、建设手续齐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于5月29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洼内存水、车间外堆放的水泥碎块及沉淀池渣、水洼周边的土壤及邻近的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于5月29日对该水洼内地表水进行了取样监测。

  1.5月29日对该公司露天存放水泥碎块及沉淀池渣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责令青岛泰有砼业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已于5月29日当天开始对露天存放的水泥碎块及沉淀池渣进行清运处理,6月2日已清运完毕。

  4.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

  青岛市市北区金沙路17-16号网点马路边烧烤店每天18:00-23:00露天烧烤,油烟直接对外排放,油烟和异味扰民。

  5月29日,市北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马路边烧烤店”位于青岛市市北区金沙路17号-16-1层-2,为一楼网点。《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市北区多好味煎饼果子店”,2022年7月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食品销售。2023年1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

  2.该店于2025年5月7日开始增设烧烤业务,经营时间约为17:30至23点。店内无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设施,烧烤炉放置于店门口,炉内配备油烟处理设施,油烟经一根约5米长的铝箔软管延伸至路边低空排放,排放口距离最近的居民楼水平距离约为10米。

  1.5月29日上午,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市北区多好味煎饼果子店立即停止烧烤行为。5月29日下午,商户已将室外烧烤炉、经营大棚、冰箱等清理完毕。

  2.加强日常管控力度,强化对餐饮店铺监管,督促商户按照许可范围规范经营,严禁超范围和违法经营行为。

  淄博市周村区从周村高速下来往东100米左右再往北1公里右侧新华纸业有限公司,2024年违规上线纸机生产黄纸,生产时需要添加很多颜料,导致污水处理不达标,超标排放。使用燃煤锅炉进行生产,违规排放气体,生产内容与环评审批项目不符,生产噪音扰民。

  5月29日,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企业为淄博新华纸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5日通过环评批复,于2017年9月通过验收。企业环评及验收均明确企业应建设2条1760抄纸机生产线抄纸机生产线。此次现场核实时发现,实际建设1条1760抄纸机生产线抄纸机生产线抄纸机生产线抄纸机生产线,与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不符。企业环评明确颜料仅有“直接黄”,现场核实发现实际有“菜花黄”颜料,与环评不符。信访反映所述“黄纸”属于机制纸,与环评相符。

  污水由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淄博沃特水务能源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外排,日均排水量约900m

  ,安装有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经查阅2024年以来自动监测数据,未发现废水超标排放情况;2025年4月15日,企业委托第三方开展噪声检测,检测显示噪声排放达标。

  2.企业于2021年10月将原燃煤锅炉技改为25吨/小时天然气锅炉。现场核查发现,企业建设有1台1吨/小时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与环评不符,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无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周边堆放有生物质颗粒燃料,主要成分为玉米秸秆、废旧木材等,企业厂区内未发现燃煤。

  1.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企业环评手续相关情况进行论证,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处理。

  3.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企业环境监管,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涉大气、水、噪声等项目检测,规范企业达标排放。

  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簸箕掌社区佛光寺东,东顶山西侧存在非法采矿行为,破坏林地,造成山体破损,生态破坏。

  5月29日,博山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位置为博山区簸箕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太阳山“万村共富”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梨园种植区。为筹备梨树种植,簸箕掌村向博山区自然资源局申请林木采伐,于2024年1月3日获批,许可采伐面积58亩,采伐杂生乔灌木2421株;2024年1月7日,簸箕掌村开始组织人员对该区域林木进行集中采伐,实际采伐杂生乔灌木2421株;2024年4月初,组织人员对该区域进行土地平整,面积约40亩,在施工过程中未挖填土石方,无土石方外运。2024年5月15日,博山区簸箕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太阳山“万村共富”农业基础设施项目获批运行,为提高梨树成活率,树苗于2025年春季集中栽种。2025年3月至今,簸箕掌村栽种梨树2600余株。经现场查看,未发现非法采矿、山体破损等情况。

  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强化建设和运行日常监管,严防出现山体破损、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行为。

  博山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博山区簸箕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科学推进项目建设及运行;加大监管力度,严防非法采矿、破坏林地等破坏生态问题发生。

  淄博市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址与环评手续不符,建在居民区内,排放有毒有害气体(VOCs),使用树脂砂铸造产生噪音扰民。

  5月29日,博山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企业为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主要从事铸造生产。企业环评(现状评价)于2016年12月28日通过审查备案。此次现场核查时,发现企业环评明确的厂址与实际厂址不符。

  2.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距离周边最近居民区20米左右,使用树脂砂铸造工艺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经活性炭吸附脱附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此次现场核查时,企业未生产,现场未发现车间明显破损情况,未发现异味。经查阅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和用电记录,2025年以来,该公司共间断生产32天。因距离居民区较近,生产时异味和噪音容易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1.博山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按流程对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环评明确的厂址与实际厂址不符”做出处理。

  2.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确保废气、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相关工作人员在环评办理中可能存在的履职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枣庄市滕州市荆河街道左岸明郡小区,小区内很多业主破坏小区的公共绿化带建设私有停车位。

  5月29日,滕州市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左岸名郡小区位于滕州市大同南路与青啤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小区总建筑面积约22.7万平方米,共有住宅1122套、商业房58套,配备地下与地上停车位、车库共计613个。2014年8月交付使用,现由滕州市翔宇物业服务公司实施物业服务与日常管理。近年来,小区内私家车辆数量急剧攀升,小区内规划的停车位、车库已满足不了业主停车的现实需求,且小区规划的车库门前道路较为狭窄,导致部分车库的业主无法将车辆驶入车库。在此情形下,小区部分业主在未征求小区全体业主意见的情况下,违规破坏绿化带改建停车位或破坏绿化带,将部分车库门前道路扩宽。经调阅该小区规划总平面图,4#、14#、19#、21#楼前存在占用绿地修建停车位问题,占用绿化带建设停车位共约1200平方米。

  加强小区自治监管,结合实际依法依规拆除存量违建停车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商讨系统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

  1.5月中旬,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该问题群众举报,在现场核实及走访问询后,对小区内违规占用绿化带建设停车位的业主下达了《责令提供手续通知书》,对未到场的业主,则在物业公司人员见证下进行了留置送达,要求其提供业主大会表决结果以及其他规划手续。《责令提供手续通知书》到期后,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联合小区物业公司对破坏绿化带的业主代表开展劝导工作,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占用绿化带建设的停车位。5月28日下午,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小区物业公司,对占用公共绿化带违法建设的私有停车位进行集中拆除清理。截至目前,已拆除220平方的违法停车位,所有私设进车栅栏被拆除,并由物业公司启动绿地修复施工。由于目前正处于中高考备考关键时期,因拆除施工产生噪音,暂缓施工。

  2.针对客观存在的小区停车难问题,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预计7月11日按程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商讨系统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

  3.由小区物业公司及时告知业主工作进展情况,并收集业主意见建议,畅通沟通渠道,待中高考结束后,集中力量依法拆除违法占用绿地修建的停车位并恢复公共绿化带。

  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东南村,从枣庄市第二十六中学向东100米加油站往北村后方向,2007年开采铁矿石产生2个矿坑,至今未回填,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5月29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2个矿坑位于市中区税郭镇东南村东岭,为1958年大炼钢铁时期遗留铁矿采坑,其中,西侧矿坑占地面积37.78亩,东侧矿坑占地面积21.67亩。2009年开展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中2个矿坑均存在部分坑塘水面,2019年开展的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中2个矿坑均为坑塘水面。

  2011年以来,2个矿坑经过长年的自然修复,坑内水质良好。税郭镇东南村村委会研究决定,利用该矿坑进行养鱼,增加村集体收入并作为周边农田灌溉蓄水池使用。这2个矿坑属于矿坑的转型再利用,不需要进行验收。目前这2个矿坑已经得到合理利用。

  5月29日,市中区政府责成税郭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指导东南村科学实施渔业养殖提升矿坑利用价值,增加村集体收入,加强矿坑周边环境整治。税郭镇东南村村委会将对矿坑周边进行平整并

  5月29日,垦利区组织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董集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华澳大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奶牛存栏9700余头,2018年9月21日取得东营市垦利区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文件,审批文号垦环审〔2018〕9号,2020年9月27日通过环保自主验收。该公司粪污采用刮粪板干清粪工艺,经中转池直接输送到第三方合作单位东营国润中恒能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粪污处理系统处理。粪污处理系统采用“格栅+滤网分离+中温厌氧消化+脱水+沉淀+氧化塘”处理工艺,沼液最终根据农时和存量情况分批还田。中转池、粪污处理系统堆肥车间、上料车间和搅拌罐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碱液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通过脱硫、干燥处理后,用于发电并网。氧化塘增加HDPE膜密封覆盖,减少恶臭逸散,厂区周边配套了移动除臭雾炮车进行移动除臭。

  该企业环评文件中确定的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村庄、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环评显示,该养牛场废气及异味主要来源于粪污处理系统、堆肥区、堆肥车间及牛舍,现场建设有废气、异味处理设施,经对中转池清粪系统、粪污处理系统等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各污染物治理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厂区内有养殖异味。

  3.5月30日,垦利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华澳大地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氨进行了采样检测,下风向氨最大浓度值为0.23 mg/m

  ,下风向臭气浓度未检出,检测结果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垦利区责成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董集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华澳大地公司加强场区环境卫生治理。组织清扫人员及时清理圈舍、明沟、运动场粪污及周边卫生,同时喷洒生物除臭菌剂,从源头上减少异味产生。

  2.对粪污中转池上方全面落实反吊膜密封措施,在牛粪上料车间、干化棚车间等关键设施场景安装雾炮机喷洒除臭剂。加大移动除臭雾炮车作业频次。

  3.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定期对场区及周边环境开展气味检测,确保周边环境正常,避免异味扰民。

  4.加大对华澳养殖场周边气味的巡查频次,一旦发现气味异常第一时间追根溯源、消除异味。

  烟台市牟平区宁海街道润和佳苑小区,小区楼下四个餐饮店(渝阿婆面馆,南京小笼包,大马路砂锅,好痴恋龙虾烧烤)没有专用烟道,产生油烟异味扰民。

  5月29日,牟平区政府组织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宁海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润和佳苑小区位于牟平区新区大街与通海路交界东北角,该小区属于商住综合楼,一层二层为临街门市房,该小区临街门市的4家餐饮单位分别为渝阿婆面馆、南京小笼包、大马路砂锅、好痴恋龙虾烧烤。小区在建设时,未对临街门市房配套设立专用烟道。为解决油烟排放问题,上述4家餐饮单位营业前均已自行设立独立专用烟道。上述4家餐饮单位证照齐全,未发现违法经营情况。

  2.现场检查时,4家餐饮单位均已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区综合执法局已委托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反映的4家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现场采样检测,检测尚未出具。

  1.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4家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油烟达标排放;

  烟台市芝罘区黄务街道国金家居卖场勤和店院内东岸,2024年11月建设一层板房(国金美食城),属于违章建筑,其内饭店和加工厂产生的废水和生活垃圾排放至勤河,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5月29日,芝罘区政府组织黄务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国金家居卖场勤和店院内东岸,实为烟台国鑫家居有限公司院内西侧、勤河东岸。烟台国鑫家居有限公司利用院内西侧空地搭建有钢结构仓库1处及板房22处,属于违章建筑。钢结构仓库储存有装修建材。1处板房出租用于餐饮经营活动,其余21处板房空置。现场无加工厂。

  2.从事餐饮经营的商户将洗涤污水收集在地埋式塑料桶,就近接入雨水管,进入勤河。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现场未发现该商户向勤河倾倒生活垃圾问题。

  3.前期,黄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通过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发现烟台国鑫家居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即在院内搭建仓库、板房,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立案,当事人拒绝自行拆除整改。办理结果已向举报群众反馈。

  1.鉴于违建当事人拒绝自行拆除整改,已将该处违章建筑纳入执法程序,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下步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违建拆除。

  2.从事餐饮经营的商户已于6月1日停业并封堵私接管线日前引导其搬迁至合法场所经营。

  烟台市莱州市夏邱镇留驾村四方建材西侧砂场(没有名称),该砂场无相关手续,每天后半夜洗砂,污水和淤泥排放河道内,向相关部门投诉无果。

  5月29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夏邱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烟台市莱州市夏邱镇留驾村四方建材西侧砂场(没有名称),该砂场无相关手续”问题。经查,反映的砂场实为莱州金坤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夏邱镇留驾村四方建材西侧约80米,经营者为李家庄子村村民李某。现场勘验,砂场场地及车间均在国有土地证范围内,土地证号为莱国用(96)字第080041号。无其他审批手续。

  2.关于“每天后半夜洗砂”问题。5月29日晚12点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车间内现有洗砂设备一套,传送带已拆除,但现场有部分原料、产品堆存,疑似有生产迹象。

  3.关于“污水和淤泥排放河道内”问题。经查,反映的河道紧邻厂区北侧,属白沙河夏邱段,现场勘验,砂场周边建有沉淀池,经排查河道,没有发现污水和淤泥排放现象。

  4.关于“向相关部门投诉无果”问题。前期夏邱镇人民政府曾受理相关投诉,调查核实后制定拆除方案,并于5月23日组织对该砂场传送带进行了拆除。因举报群众匿名,无法反馈。

  莱州市政府责成夏邱镇、市水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该砂场立即断水、断电,按计划于6月10日前拆除剩余生产设备,清理原料、产品。

  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郝家疃村,村北侧每天18:00-次日凌晨3:00左右存在毁林盗砂情况,已经形成一面积达上万亩的大坑,海水倒灌,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5月29日,牟平区政府组织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郝家疃村,村北侧每天18:00-次日凌晨3:00左右存在毁林盗砂情况,已经形成一面积达上万亩的大坑”问题,经走访询问村干部,并使用无人机对郝家疃村北侧及周边林地进行了巡查,未发现有毁林盗砂行为,也未发现上万亩大坑,仅有一处面积约80亩的鱼塘。通过卫星影像图比对,该区域自2017年以来无明显变化。

  2.关于“海水倒灌”问题。经测量,鱼塘距离汉河最近处约1.3公里,距离海岸线公里。区水务局联系协调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鱼塘的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水的电导率为307

  S/cm左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氯化物指标≤250mg/L、溶解性总固体指标≤1000mg/L,农田灌溉水全盐量指标≤1000

  3.关于“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问题。经查,近年接到过此类问题的举报,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姜格庄街道均组织开展调查,未发现毁林盗砂情况,并及时向诉求人进行了反馈。

  加大对该区域的日常检查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毁林盗砂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烟台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莱山街道凤台小区55号楼楼下,有多家餐饮店在每天18:00-24:00之间进行店外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

  5月29日,烟台黄渤海新区管委责成福莱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凤台小区55号楼一楼共有6家餐饮经营单位,营业时间段为10:00-14:00,18:00-24:00。

  经现场核实和走访居民,因餐饮经营单位18:00-24:00店外经营时人员就餐产生噪音,影响楼上居民休息。

  3.加强与居民沟通,告知当前整改措施,经走访交流,居民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烟台市芝罘区青年路铁姆肯轴承厂,每天晚上19:00-24:00左右加工过程中喷铬产生异味扰民。

  2025年5月29日,烟台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铁姆肯轴承厂”实为烟台铁姆肯有限公司,位于烟台市芝罘区青年路7号,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排污许可实行简化管理。

  2.企业建有热处理车间、磨加工车间和滚子车间。热处理车间主要废气为加热废气、回火废气和淬火废气,分别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磨加工车间磨加工工段酸洗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酸雾,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滚子车间主要废气与热处理车间和磨加工车间相同;该企业无喷铬工序。

  3.5月29日19时至22时,经现场核查,企业正常生产,配套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车间门窗均关闭,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厂区内无明显异味。执法人员调阅了该公司2025年3月废气自行检测,未发现超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6月2日出具的《检测》显示,该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有效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烟台市莱山区初家街道凤凰湖水库北库常年死鱼漂浮,杂草丛生,无人管理,湖边的设施破烂不堪,从2020年起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

  2025年5月29日,莱山区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和初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凤凰湖水库北库常年死鱼漂浮”问题。因北库水位较浅,春夏交季水温不稳定,加之常年有人员进行放生,受水温等影响,容易导致死鱼情况,现场发现零星死鱼漂浮。

  2.关于“凤凰湖水库北库杂草丛生,无人管理”问题。现场水面有杂草,为自然生长水草。水库内漂浮少量枯草、树枝等杂物,存在岸边少量清理的杂草未及时清运出去现象。2024年12月1日以前初家街道雇用山景园林公司管护,2024年12月1日至今初家街道移交烟台凤凰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管护,不存在无人管理。

  3.关于“湖边的设施破烂不堪”问题。现场查看主要是部分木栅栏缺失、假景观石破损。湖周边设施都是碧桂园开发商开发时打造景观湖景房宣传时而建设的,因年久失修出现个别破损现象,未及时维修造成现状。

  4.关于“从2020年起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问题。经落实,确有关于凤凰湖类似相关问题的投诉。2022年3月,莱山区政府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将北湖水抽干,对湖底淤泥及湖周边垃圾杂草进行了整治。

  1.烟台凤凰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对凤凰山水库北库水面漂浮物、杂草、零星死鱼及水面周边垃圾进行再次清理,5月30日完成清理工作。 2.关于湖边设施部分破损问题,初家街道办事处正在协调相关权属单位进行维修,预计6月10日完成维修。 3.莱山区政府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加强河湖日常巡查和管护,督导初家街道办事处落实河湖长制,同时协调凤凰文旅集团加大清理频次,及时对水库内的枯草、树枝等漂浮物全面清理,保持库区水面及周边干净整洁。

  潍坊市临朐县沂山镇小关村,村东边沂河牛奶厂往周边耕地排放污水已有七八年时间,导致附近几个村庄地下水受到污染,无法饮用。

  5月29日,临朐县政府组织临朐县发投集团、沂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沂河牛奶厂为沂荷农牧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位于临朐县沂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小关村村南。该公司奶牛养殖基地项目于2020年6月17日通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审批(临环审字〔2020〕5号),2022年3月22日与临朐县沂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545亩土地,用于粪污还田利用,2022年6月7日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为91370724MA3T2E0E2K001Y),2024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并通过《粪污综合利用可行性论证》论证,环保手续齐全。

  2.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已完成雨污分流,配套建设固液分离车间、污水沉淀池、两级串联的厌氧氧化塘。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经固液分离后,固态粪污发酵晾晒后用于牛棚卧床垫料,液态粪污经沉淀池沉淀后进入厌氧氧化塘,氧化后的沼液、沼渣进行还田利用。

  3.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使用,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该企业采用管道输送和罐车拉运方式向承包的土地上输送沼液还田利用。

  4.该企业周边邻近小关村、北草山亭村两个村落,自2014年已接入临朐县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现场随机对企业周边的小关村、北草山亭村8户村民进行了走访调查,均未发现企业偷排污水情况。该企业建成于2021年9月,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往周边耕地排放污水已有七八年时间问题。经调阅2023、2024年执法检查情况,未发现该企业非法排污。

  5.2025年5月29日,沂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周边小关村、北草山亭村地下水井进行检测取样。经检测,地下水井水质达到地下水三类标准。

  临朐县政府责成临朐县发投集团、沂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2.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对该区域养殖场的日常巡查,加强技术指导,不断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潍坊市寿光市台头镇丰抬路052乡道寿光安昌塑业有限公司,2025年建厂,无相关手续,违规收购造纸厂的固废垃圾、进口垃圾,生产异味扰民,污水未排至污水处理厂,偷排污水。

  5月29日,寿光市政府组织台头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寿光安昌塑业有限公司位于寿光市台头镇北洋头村丰台路与银通街交叉口西南100米,建设项目为废旧塑料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原料为纸厂废塑料,产品为塑料颗粒,该项目于2024年6月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寿环审表字〔2024〕079号),2024年10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0783MADXNUQ54M001U),2024年11月19日自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该项目生产工艺:纸厂废塑料-拆包分拣-纸塑分离-漂洗-甩干-熔融挤出-水冷-切粒-成品。

  2.该单位具备接收利用一般工业固废造纸废塑料皮的能力,转移协议、台账记录齐全,未发现违规接收和超范围接收的情况,不存在进口垃圾问题。经调阅资料,该单位原料主要来源于国内造纸企业。

  3.该单位废气主要来自熔融挤出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电捕+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经查看单位自行检测,废气污染物排放符合限值要求。现场核查过程中,该单位车间门窗部分破损,在厂区周边存在一定的感官异味。2025年5月29日潍坊市寿光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潍坊金润理化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单位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显示臭气浓度、硫化氢、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等各项污染物因子均符合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限值要求。

  4.该单位冷却系统、喷淋系统用水循环使用,漂洗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工艺为气浮+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现场未发现偷排污水问题。日常检查巡查中,也未发现该单位违法排污水问题。

  加大监管力度,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无组织废气管控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1.加强督导,指导企业对车间厂房、生产设备进行维修维护,严格管控无组织废气散逸。

  2.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和治理效果。目前,该单位已自行停产并已委托山东鸿图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制定改造方案,对收集系统、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预计7月20日前改造完成。

  潍坊市高新区新城街道翰香苑西区5号楼2单元,电梯机房和井道与主卧室房间相邻,未采取降噪措施,电梯厂家现场测试时超过50分贝,电梯噪音扰民,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5月29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新城街办、区物业办、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翰香苑西区5号楼由潍坊中鲁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8年9月竣工。物业管理公司为潍坊鲁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该楼栋电梯由山东四通电梯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维保。地面以上18层,电梯井道位于楼体南侧,由负2层直达地面以上18层。

  2.经现场核实,电梯机房和井道与住户侧卧相邻,电梯运行时产生噪声对住户有一定影响。6月3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在住户屋内进行昼、夜间噪声检测,夜间检测结果超出《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的限值;在楼梯间对电梯上下运行噪声进行检测,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限值。

  3.2025年3月24日,业主拨打12345热线反映噪声问题,新城街办锦城社区与来电人、物业共同商讨,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制定降噪方案,社区对后期维修工作进行跟进。

  从噪声源、噪声传播途径等方面采取防治措施,对电梯进行减振降噪处理,降低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1.区物业办牵头组织小区物业公司按照已制定的维修降噪方案推进落实,通过增设隔音棉、高阻尼橡胶隔振垫等减少噪声,计划15天内完成。

  3.新城街办组织锦城社区跟进包靠物业公司整改进度,安排专人入户调解,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理解和认可。

  潍坊市寿光市文家街道八里村,2025年文家街道和村委将后街西边和文圣小学北边的一块农用地出租给个人,建设冷库和冰场,但此地块性质属于农耕地不属于建设用地。冷库和冰场往耕地里排放污水。

  5月29日,寿光市政府组织文家街道办事处、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农用地”位于寿光市文家街道八里庄村西、出村路以北。2025年3月邻村村民桑某承包该村地块,目前建有蔬菜分拣场所、恒温保鲜库等。

  2.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自然资源一张图”系统,该地块不属于耕地,规划用途为设施农业用地。反映的“冷库”实为用于蔬菜保鲜的恒温保鲜库;反映的“冰场”实为自用制冰设施,目前还未安装。该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3.该地块配套有三级沉淀池和专用污水管道,并与市政污水管网相连。蔬菜清洗水和地面冲刷废水经过三级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因该恒温保鲜库于5月份刚投入使用,现场检查发现污水产生量较少,全部存于沉淀池内,未进入市政管网;也未发现向周边直排污水的问题。

  寿光市政府责成文家街道办事处、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巡查,督促承包人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确保蔬菜清洗水和地面冲刷废水全部排入市政设施集中处理。

  潍坊市高密市醴泉街道爱国村西侧200米左右,豪迈集团友道化工厂2025年5月27日11:57发生爆炸,造成了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

  5月29日,高密市政府组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和市化工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5月27日11时57分左右,友道化学公司发生爆炸。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接高密市应急局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收集调查情况,同时立即按应急方案处置上报,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及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四级部门及专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机制,制定应急方案,开展现场环境监测,全力开展环境应急应对。

  2.27日13时30分,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于爆炸点附近布设5个大气监测点位,后陆续增加到25个监测点,连续开展现场环境应急监测。自28日6时起,各监测点位空气质量均已达标。

  3.5月27日下午,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调配土石方960立方,将消防废水封堵在厂区北侧的具有防渗防漏措施的干渠内(小辛河闸门与小康河闸门之间),调配水泵抽取消防废水至华瑞污水处理厂及友泉新材料应急池暂存。渠内废水抽取完成后在厂区雨水排口两侧各10米处围堰构建收集池,用于收集厂区间断性排水,并及时进行抽取。在生态环境部专家指导下,经高密第二污水处理厂配比实验,酸碱中和、配比稀释后,逐步进污水系统处理、达标排放。同时,在友道化学公司周边布设了7个水质监测点,开展连续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周边水体水质稳定,没有受到污染。

  4.5月31日,事故现场解除应急救援封闭状态,监测人员立即进厂布点对地下水进行取样,目前正在进行化验分析和跟踪监测。

  全力做好环境跟踪监测工作,合理布设跟踪监测点位,消除环境风险和对群众健康危害。

  高密市政府责成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和市化工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大气跟踪监测,根据风向变化和监测结果,合理调整布设跟踪监测点位,持续做好跟踪监测。

  1.济宁市邹城市邹城开发区太平镇荣信路山东恒信集团下属公司荣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A区存在备煤、机焦、化产、低温甲醇洗等生产工序,经常无组织排放废气、粉尘,异味扰民且煤灰粉尘污染严重。2.太平镇百隆路太阳宏河纸业,每天散发木浆发酵的臭味,尤其南风时居民区闻到的异味较大。3.太平镇兴郭路幸福河路边有很长的污水管道,污水流入幸福河内,污染河流。

  5月29日,济宁市组织邹城市人民政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关于问题1:经查,该问题属实。信访反映的生产A区有山东荣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信公司)和山东恒信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新能源公司)两公司,生产A区内两家公司之间没有围墙隔挡。现场调查时,荣信公司正常生产,恒信新能源公司于2025年4月停产至今。2025年5月29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利用走航车在生产A区全域走航监测,未发现挥发性有机物

  泄漏点位;组织对荣信公司无组织颗粒物、氨、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等14项污染物进行了监

  测,监测结果均不超排污许可限值要求。但调查发现,荣信公司化产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存在5处密闭不严点位,导致异味逸散;受煤坑封闭仓、动力中水工段的石灰罐软连接处,有破损逸尘问题;机焦工序推焦环节密闭不严有焦炭遗撒问题;场内物流门附近运输道路保洁不及时,路面有积尘。

  关于问题2:经查,该问题属实。信访反映的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河纸业)涉木浆异味环节为制浆蒸煮、废液蒸发及污水处理,相关工序均进行了密封,收集废气经碱洗、焚烧工艺进行治理,焚烧后废气再经处理后由排放口集中排放。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等14项污染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不超排污许可限值要求。但调查发现,该企业木片堆场除木头自然气味外还存在喷淋水浸泡木片发酵异味;纤维素车间2#双辊滤液槽和取样间封闭效果不佳,存在异味逸散。

  关于问题3: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兴郭路幸福河沿线组污水管路,一是宏河纸业向邹城市太平镇北人工湿地排放废水管路,二是邹城经济开发区架空综合管廊(含企业通往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管路)。2025年5月29日至31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连续三天组织人员对幸福河沿线进行排查,未发现管网渗漏问题。但调查发现,宏河纸业排放废水管路曾两次因采煤塌陷地沉降造成破损,应急抢修期间有污水泄漏进入过幸福河;架空综合管廊污水管路个别点位也曾发生渗漏,有少量污水流入过幸福河。5月29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组织监测人员在该河段下游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满足水功能区水质要求。

  1.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异味、粉尘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2.健全管网运维机制,杜绝出现管道污水渗漏问题。

  1.责令相关企业强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管控,及时修复跑冒滴漏,强化道路保洁,减少扬尘污染。

  2.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好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工作,发现问题抓紧整改。

  1.健全必威betway 必威官方首页官网巡查机制,加大河道及河道沿线管道巡查力度,发现管网漏点及时维修,杜绝污水渗漏。

  3.完善污水输送管网,新架设PE材质、耐高压污水输送管道,实现一用一备,杜绝跑冒滴漏。

  泰安市新泰市翟镇黑石山子村北侧昌盛矿业,距离金岭湖社区200米左右,全天存在采矿扬尘和噪音扰民问题,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5月29日,新泰市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昌盛矿业”企业名称为山东昌盛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从事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2019年6月10日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泰审批投资〔2019〕102号),2020年10月29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370982MA3NEQNY5F001Y),2021年10月17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距离金岭湖社区200米左右”问题,该公司东侧、北侧、西侧无居民居住敏感点,南侧及东南侧为居民区(金岭湖社区),南侧距金岭湖社区150余米,东南侧距金岭湖社区300余米。

  3.“全天存在采矿扬尘和噪音扰民”问题,现场调查时,该公司采石工序正常作业,因市场行情等原因,碎石加工车间处于停产状态。采石工序按环评要求采取湿式锯及水淋绳锯开采工艺,作业时无扬尘产生,但现场发现厂区部分物料覆盖不全,运输道路有积尘,运输车辆经过时有扬尘产生。向供电部门调取该公司今年以来用电记录,显示夜间(22时-次日6时)不生产。2025年5月29日至30日,在企业生产状态下,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上风向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224mg/m

  );新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其东厂界、南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东厂界为54.0dB、南厂界为46.0dB,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评价,检测结果均未超标。

  4.“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问题,2021年以来,群众通过信访、督察等途径反映该公司“非法开采、扬尘及噪音”等问题3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通过调阅材料、现场检测等方式进行了现场调查,并按照规定向群众进行了答复。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现有噪声和粉尘防治措施基础上,从噪声源、噪声传播途径和粉尘治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防治措施,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的影响。

  新泰市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会同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针对该公司厂区部分物料覆盖不全、运输道路有积尘问题,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进行了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处罚。目前,该公司厂区物料已全覆盖,运输道路进行了洒水降尘。

  2.下一步,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待该公司碎石加工车间恢复正常生产后,将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及噪声开展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街道卓亚香格里小区某业主私自圈占2单元北侧的绿化带,将绿化带破坏,导致土地大面积,产生扬尘,要求拆除违规圈占的围栏,恢复绿化。

  5月30日,肥城市组织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新城街道卓亚香格里小区某业主私自用围栏把2单元北侧绿化带圈占,圈占部分有黄土,有扬尘产生。

  5月30日,肥城市房管中心约谈山东安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要求其全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小区环境维护,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劝阻、制止。5月31日,肥城市房管中心、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山东安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协调,当事人承诺按期进行整改。6月1日—2日,当事人主动拆除了围栏,山东安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对原被圈占的黄土进行了绿化补植。

  威海市乳山市育黎镇育黎河湿地,从2024年起打着河道治理的名义进行采砂,现施工方的治理合同已到期,但采砂行为还在持续。

  5月29日,乳山市组织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河道治理工程为乳山河乳山险工段二期治理工程,主要是为提升防洪能力,补全水利设施短板,进一步提升河道水质稳定性,对乳山河曲水至鲁济段4.393公里河道(位于乳山河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和乳山河省级湿地公园重叠区域)进行治理。该项目施工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加固、险工段护砌、新建桥梁等。清出的淤积物为砂、土等混合物,其中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2022年8月18日,乳山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淤积物涉砂可行性论证进行了评审,明确除工程自用外,其余依规统一处置。

  2.该工程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因施工单位提出受冬季施工、保障河道水质等因素影响,申请顺延工期,乳山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两次工程例会,同意其要求。2024年降雨比多年同期增加超过30%,施工时间减少,导致施工量比原定计划大幅降低,工期拉长,堤防加固、清淤疏浚等未达到设计的防洪标准,目前未完工。工程延期过程中,乳山市水利局、砂石资源监管平台等单位对工程推进情况进行持续监管,目前未达到工程设计开挖量,未超挖超采。

  3.在调查办理过程中,发现乳山市水利局和水务集团工作推进不力导致工程延期,乳山市纪委监委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对4名相关人员给予处分。

  督促中标企业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2025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不出现超挖超采。

  1.督促中标企业强化保护措施,加快推进乳山河乳山险工段二期治理工程进度,确保2025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

  2.由水利局和砂石资源监管平台负责,加强对剩余淤积物中砂石资源的监管力度,杜绝超挖超采情况发生,确保依规统一处置。

  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青岛路与海曲路交叉口西北侧日出悦海大酒店:1.该酒店在东方海岸小区西南角、酒店的西北侧的空地上放置集装箱冷库,冷库压缩机持续不断的产生轰鸣声扰民;2.酒店在集装箱内存放垃圾,在清理、运输和冲刷地面时产生的噪音扰民;3.酒店在集装箱内存放食品材料,装卸货时产生的噪音扰民;4.存放垃圾产生异味扰民;5.冲刷地面的污水直接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5月29日,东港区政府组织石臼街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港分局和区公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日出悦海大酒店,位于日照市青岛路与海曲路交会处西50米路北、东方海岸小区西南。

  2.酒店院内西北侧放置1个集装箱用作冷库,压缩机间歇工作时产生噪声;1个集装箱用于存放采购的食材,每天早上8:00-8:30装卸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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